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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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29-关于加强我校成教、网教新华社图像采集学历照片等基本信息校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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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教管[2018] 29号

关于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

新华社图像采集学历照片等基本信息校对的通知

校内、外各办学单位:

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高等教育学生通过新华社采集的学历照片,是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信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乎学历证书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真实有效性。鉴于我校存在发放学历证书后才发现照片等信息错误导致的证书收回重发,甚至需要做学历信息勘误的情况,结合我校网络教育在校生规模现状,且以往发现各办学单位存在代学生本人进行信息确认签字的情况,我校特针对新华社采集的学历照片等学生基本信息校对工作做如下最新规定:

1.每个批次的学籍注册学生,尽可能早地组织他们做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建议在第一学期末或者第二学期开学组织;

2.按照常规流程,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每天在处理完各地上传的最新学历照片数据后,都会及时上传到学信网,学校及学生才能在学信网查看最新的学历照片。学校会及时将最新学历照片电子版数据进行下载并导入综合管理平台,方便各办学单位及学生本人查看,各办学单位应及时关注未采集照片学生情况,及时督促学生进行补充采集;

3.每个毕业审核批次,凡成绩合格但未能按时完成采集学历照片的毕业生,一律不予审核其毕业资格;

4.每个毕业审核批次,凡成绩合格且学历照片已在学信网挂网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初审平台关闭前,完成学信网上毕业照片等所有基本信息的校对确认,并在自己的个人学信档案页面对应位置进行点击确认操作;凡未在学信网完成校对操作者,不予审核其毕业资格。请各办学单位加紧督促并落实对本批次毕业生在学信网进行毕业基本信息的校对操作;

请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新生学籍自查和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信息)核对工作,尤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及时完成,力争做到零差错。

2019届春季毕业批次起,凡因办学单位未经学生核实并同意代签毕业生信息而造成的学历信息出错,总校将一律不受理学历信息勘误的申报。

主题词:学历照片 毕业生 图像采集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中心2018年12月1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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