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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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26-关于校外学习中心和直属班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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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学习中心和直属班

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及直属班:

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放假时间及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放假时间

校外学习中心本学期期末统考时间为2018年12月22-23日;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

二、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及放假时间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校历(2018-2019学年)》安排,各校外学习中心及直属班开学时间定为2019年2月25日,放假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

三、2019年春季学期考试相关安排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 -23日;在线考试和大作业考核课程平台开放时间预计5月20日-6月6日(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期末考试约考

学习中心统一预约正考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5月2日,2014年秋季及以后批次学生个人网上申请补考预约时间为5月3-9日。

(三)学期中补考安排

2019年4月13-14日总校组织课程补考。本次补考仅针对2018年秋季学期为第四学期的不合格课程,以及2018年秋季学期个人网上申请补考约考因与正考时间冲突未能约考的课程。补考约考时间定于3月11-15日。

另外对2014年春季及以前入学批次的学生已到学籍期限但申请了学籍延期的,总校将按补考时间进行最后一次清考。请有涉及该部分学生的中心按以上时间完成课程预约和考试,及时督促学生,保证学生及时完成学业。

(四)专科生通识课程环节

专科学生通识课程心得体会提交的开放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5月15日,请当学期是第四学期的专科学生进入学习平台并按时提交学习心得。

(五)网络教育本科生全国统考

网络教育本科层次的学生应参加全国统考,2019年4月、9月和12月统考安排请各学习中心关注网络教育学院网站通知。

(六)期末考试成绩查询

2019年2月25-3月25日为总校接受2018年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超过时间不再受理成绩查询。

联系人:成玉萍,联系电话028-83203165,邮箱:510637933@qq.com

四、校外学习中心需要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

(一)人脸识别系统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期末笔试考试人脸识别方案于2018年春季学期试用后,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批次的学生中正式使用,请各办学单位在安排考点时尽量将新生集中,以便统一管理。未参与人脸识别,或者识别未通过的学生成绩将取消,请各办学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向学生宣传到位。下一步总校将着手对在线考试的人脸识别方案进行调研试用,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二)上报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按照教育部每年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需要各办学单位上报辅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请各单位在2019年3月20日前按附件三(2019年春季学期辅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上报总校。联系人:刘丁韬,联系电话028-83206665,邮箱:liudt5920@qq.com

(三)新华社图像采集

因在校生新华社照片采集上传学信网后,总校从学信网只能单张下载汇总,再上传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处理工作繁杂、效率低。为方便各办学单位及时清查督促学生进行新华社照片采集,避免毕业生未及时采集新华社照片导致延误毕业,请办学单位在2019年3月前将本单位各批次在校生统一组织一次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并将新华社反馈的数据光盘邮寄总校,统一汇总上传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今后要求办学单位在每批次新生录取阳光平台数据与学信网对接后,即统一组织学生进行新华社图像采集,并报送总校光盘。

(四)考点管理注意事项

2019年春季总校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的规范管理,考点的设立和审批仍旧按照“网教院字【2018】6号”通知要求,由学习中心在4月15日前上报,总校审批通过后在约考前完成考务平台设置。考点设定一旦开始约考就不能更改。

(五)本科生毕业论文安排

201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撰写提交、评阅和书面答辩将于2019年1月7日-6月10日通过系统完成。总校将严格控制各阶段时间节点,在任一阶段没有按规定提交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资格将被取消。各办学单位应特别关注提醒指导老师的评阅进度,以免未按时评阅导致学生错过时间节点。具体工作安排关注总校网站通知。学习中心在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现场答辩安排,总校将安排答辩巡视或远程视频监控。

五、教学运行相关安排

(一)常规工作安排

2019年春季学期各项常规工作内容及时间见《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

(二)新生入学教育

新生报到缴费后办学单位应为新生组织开学典礼,同时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指导学生如何在网上获取教学资源,开展在线学习。同时宣传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向新生强调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籍有效期,确保学生按时完成学业。

(三)新生交费后学号生成和考点确认

2019年春季学期新生仍旧交费后才能生成学号进行约考,请各学习中心在统一预约考试数据前务必确认所有新生已完成学号生成,并确定好学生考点信息,以便总校按考点印卷。

(四)新生学籍自查

按教育部规定,每年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在学信网挂网后,高校必须通知学生注册学信档案,查询、核实自己的学籍信息。这是高校对招生、办学行为和学籍管理的事后监督,能提前发现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春季新生电子注册后请办学单位通知学生在6月中旬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自查工作。

(五)培养方案

2019年春季入学的专科和专升本新生使用“2014年秋季版”培养方案。高起本七个专业的培养方案已在综合管理平台“下载中心”发布。总校在新生电子注册后统一按培养方案在综合管理平台对所有新生班级统一开课,学习中心在网上进行开课确认。

联系人:张莉媛,联系电话028-83202272,邮箱:835393707@qq.com

(六)学习中心面授辅导

按学校要求,学习中心应根据各专业开设课程、网络教育学习平台课程资源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需求,安排一定学时的课程的面授辅导教学,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课程学习。具体要求请按总校发布的《网络教育学习中心面授辅导教学要求》(见附件三)执行。请各学习中心于3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的面授辅导课表。

联系人:刘丁韬,联系电话028-83206665,邮箱:liudt5920@qq.com

(七)总校派出教师讲座

2019年春季学期,总校将继续按照《关于要求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加强面授辅导教学的通知》(学院网站“教学管理”栏目)派出教师进行课程串讲或专题讲座,有需求的学习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向总校提出申请。

联系人:刘丁韬,联系电话028-83206665,邮箱:liudt5920@qq.com

(八)学习平台相关

网络教育所有在校学生应严格按照“学习平台”内容进行网上学习、网上答疑、网上作业提交等。网上学习过程和网上作业提交将由系统自动记录平时成绩,并与期末考试成绩一起自动汇总成课程总成绩。

教务人员可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教务管理->课程辅导资源】进行自测题查询下载。在线考试和大作业课程仅在学习平台提供一套样题供学生了解题型,总校不提供自测题。由于辅导资源每学期均有更新,学习链接将在3月15日以后开放,请学习中心通知学生按时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学习平台资源部分联系人:姚芦娟、钟梅,电话:02883207352,邮箱2535984513@qq.com

学习平台技术部分联系人:徐旭光,电话:02883207352。

(九)教学支持服务

1、针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

总校专门针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开通了人工服务,值班电话为02883207352,同时学生登录平台后可通过QQ方式进行在线咨询。每天上午8:30-晚上10:00有工作人员随时为学生进行指导服务。

总校在综合管理平台中加入短信服务功能,系统会为各学习中心分配一定配额(配额数量多少按学习中心大致人数分配)的短信,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为学生下发各类的通知公告,方便管理人员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传达。

2、针对管理人员的教学支持服务小组

为了对校外办学单位实施更好的教学支持服务,加强总校与校外办学单位的信息沟通交流,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由教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成立了17个服务小组,每个小组负责7-9个办学单位,根据教务管理中心每月的工作安排,对每项任务做到提前提醒、过程监督、问题落实,根据服务小组反馈信息有针对性不定期开展远程业务培训。

六、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一)各类手册

总校提倡学生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的《导学手册》和《学生手册》进行学习。学习中心在新生入学后需要发放纸质版手册的,请在开学两周内向教务管理中心申请使用数量,总校汇总印制后及时下发,学习中心老师还应加强引导学生在学习平台进行课程的网上学习。

(二)学籍异动

对于符合办理休、退、转、复手续的学生,请学习中心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时间,在开学一个月内(秋季学期3月份、秋季学期9月份,含邮寄时间)向总校提交学籍异动手续。

(三)学籍休眠

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后(2月25日)总校仍将通过系统自动查验学生学费情况,如果未按时交清学费,学生将被转入“休眠库”中,不能参加课程学习、约考和考试等教学活动。如果学生学费补交后可以转入正常学习状态,学生补费应在约考前完成,才能正常参加考试。请各学习中心通知学生及时缴费并按规定与总校进行结算,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考试。

若因欠费原因,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没有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学习,导致学习年限超期,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学籍超期清理

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向各网络教育校外办学单位公布需要清理超过学籍有效期的网络教育学生数据(以学籍注册时间开始计算,学制+2年),请相关单位收到清理数据后认真审核,如对个别数据持有异议的,需单独书面报告向总校说明情况。(特别关注:在入籍后又参军的,并已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清单请在综合管理平台学籍异动中查询,其不在此次学籍清理范围。)

有清退学生的办学单位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按附件三格式,报送网络教育专科、专升本学生学籍清理数据,纸质版(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并盖办学单位公章)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08450221@qq.com。如超过规定时间不上报反馈的,总校将默认单位数据属于自动放弃性质,并在学信网上予以清退。联系人:杨甦,电话02883202264。

(五)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019年春季学位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4月1-20日,具体要求请关注网站通知。一年举行两次学位英语考试省份(辽宁、青海、湖南、天津)学习中心上报2019年下半年借考学生备案名单时间为5月2-30日。

七、教材管理工作安排

教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大约5月和11月两次公布更新的教材版本,学习中心订购2019年春季学期教材请使用2018年12月更新的教材信息,于2月25日前完成教材订购。教材管理系统信息也同步更新。

八、毕业生资格审核

2019年春季毕业生数据网上审核(学制、学费、成绩、网教本科统考成绩)截止时间初定于2019年5月24日,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各单位按此时间做好相关教学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

附件二:网络教育学习中心面授辅导教学要求

附件三:2019年春季学期辅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通知及附件下载:通知及附件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校外 学习中心 教学 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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