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春季学费结算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根据继教网教院字[2014]7号文件《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学费结算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5年春季学费结算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校外学习中心按文件规定要求将学费与总校进行结算(今年春季学费汇款截止时间是5月29日)。由于学费结算的时间周期较长,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汇入我校指定账户,以免错过学费结算时间而导致学生休眠不能正常学习,避免耽误各办学单位的费用返款事宜。
特此通知!
附: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学费结算管理规定的通知
(继教网教院字[2014] 7号 )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