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继教网教院字[2013]5号文件《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学费结算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4年春季学费结算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校外学习中心按文件规定要求将学费与总校进行结算(春季学费汇款时间最迟于2014年5月30日截止)。由于学费结算的时间周期较长,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汇入我校指定账户,以免错过学费结算时间而导致学生休眠不能正常学习,也可能影响各办学单位的费用返款事宜。
附: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学费结算管理规定的通知_继教网教院字[2013]5号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