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总校于2011年4月公布了《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年度重点工作评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办法”),对各学习中心每年度开展的招生、教学管理、学费结算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进度和完成情况的综合评分。总校通过该办法将各学习中心重点工作的绩效作为评优、自主权限获取和合作关系续存的重要依据,建立更加完备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我校网络教育办学的生命力。
根据评分办法,总校对学习中心2011年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手工评分,并且分数已公布。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评分的信息化建设,总校从2011年开始“重点工作评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开发,目前该系统开发已经基本完成,从本学期开始启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在试运行阶段是系统自动评分与手工评分相结合。在试运行过程中总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系统各项测评指标的评分策略。
各学习中心可以通过登录综合管理平台进入“工作评估”,再点击相应的批次查看各项重点工作具体进度情况,同时督促学习中心及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最终得分将在该项工作截止后在平台进行公布。 对最终得分有异议的在得分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里进行“申请复审”,学院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论。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