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自考[2009]17号
关于做好2009年7月(09.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2009年7月(09.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09年7月4日至5日举行,根据川教考院自[2009] 53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1、今年“甲型H1N1流感”在全世界进一步蔓延的趋势,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预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2、每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不准进入考场。
3、学生必须持双证一单参加考试,双证指IC卡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一单指《座位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无双证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时,除答题所用的笔和部分专业课程所规定准予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外(理工科类和经济类各专业相关课程允许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简便计算器和绘图仪器),其它一切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参加考试。凡携带通讯器具(移动电话、对讲机、传呼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参加考试者视为舞弊并做严肃处理。凡将通讯器具带入考场和考试时提前答题者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凡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或是夹带,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视情节较重,将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的处理。
5、各办学单位在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学生应诚信考试,遵守纪律,服从考场管理。
6、若学生丢失《座位通知单》、准考证的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95088或http://www.cdzk.com(市自考网)或http://www.zk666.cn(成华区网)查考试地点;并持本人身份证到成华区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地址:成都市双林路54号)
7、在考试期间,学校考办派老师在各考点巡考,考生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巡考教师取得联系,电话号码见附件一。
8、为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我校2009年4月(09.1次)考试中违纪学生名单及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二,望广大学生引以为戒,切勿自误。
附件
附件一:2009年7月(09.4次)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考教师名单
附件二:2009年4月(09.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作弊、违纪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09.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 试 通 知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9年6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