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自考[2009]015号
关于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举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通知
校内各办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2009] 28号文件批复,同意我校2009年续办和扩办“信息管理与服务”等33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经校内各办学单位申报,并与相关单位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同意经济与管理学院不再承担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国际贸易(专科)三个专业办学任务的申请。同意增加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举办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申请。我校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办学单位及专业建设任务分配详见附件一。
2、各办学单位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整合各种资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我校自学考试事业发展。要严格按照省招考委公布的各专业考试计划、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开展专业建设和教学辅导,选拔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要把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落实在整个教学和考试过程中。
3、各办学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校外拓展工作,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我校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招生简章与宣传资料由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和发布,严禁各办学单位自行印刷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绝不允许招生宣传中的虚假广告和乱许诺的现象发生。
4、各办学单位要根据开办专业分别认真填写《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任课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二),并于7月10日前交回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办学单位及专业建设任务分配一览表
附件二: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任课教师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