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清明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30

点击量:

关于做好清明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为确保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避免突发事件和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各办学单位要对自身的安全稳定情况有清醒的认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

2.各办学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各办学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校内外住宿点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办学单位要严格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5.严格执行学生在假期期间的外出请销假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培同人员、返校时间等),严禁擅自离校;对于留校的同学,各办学单位要加强管理,严禁女生单独住宿、严禁以集体的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6.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期间,应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7.4月6日晚,各办学单位班主任和宿管教师应深入寝室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并于4月7日上午9:00点前将有关信息报送各单位主管教师处。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成电求实专技网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

证书查询

E学社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