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寒假将至,为确保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避免突发事件和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工作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各办学单位要对自身的安全稳定情况有清醒的认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各办学单位要在寒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治被骗、被盗、车祸、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四、各办学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校内外住宿点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要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办学单位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六、严格执行学生在假期期间的外出请销假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陪同人员、返校时间等),严禁擅自离校;严禁以集体的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旅游。
七、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寒假期间,应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八、对于留校的同学,各办学单位要加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留校学生相对集中住宿,不留宿外来人员,进出公寓严格执行凭证出入公寓制度。
九、班主任采取适合方式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放假离校时间和本学年学生学业情况。
十、2月13日晚,各办学单位班主任应深入寝室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并于2月14、15日上午将有关信息报送各办学单位学生工作主管教师处,确保2月16日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