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各学习中心:
2008年学费交费及结算工作已经开始,为使交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交费时间:2008年11月1日——11月20日,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汇入电子科技大学帐户。
二、 交费及结算流程:从今年开始,学费结算全部纳入综合管理平台“财务管理”模块进行管理,并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条件之一,具体操作如下:
1. 将学费总额汇入我校指定帐户并告知总校汇款金额和日期;
2. 将学生缴费数据输入“财务管理”平台;
3.打印学生缴费名单一式两份,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寄)总校招生办公室。(名单必须从综合管理平台中导出:综合管理平台-财务管理-收费批次-数据导出或者打印报表);
4. 总校确认学费到账后,对综合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根据平台数据打印发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5. 将机打发票寄回各学习中心;
6. 待我校财务处核算后,按规定返还学习中心的学费,学习中心收款后,速将发票寄回总校。
三、交费帐户:电子科技大学
开户行:四川省成都市工行沙河支行
帐号:2618889或4402211009008903354
四、 联系方式:
1.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8-83207065
2. 学费结算联系电话:028-83206413
3.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一段240号
单位: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杨红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