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住宿点管理的重要通知
各校内住宿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继教校内住宿点的管理工作,保证各校内住宿点的安全稳定,即日起,凡办理学生入住和退宿手续必须到继教院一楼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并严格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指南》规定的流程办理,坚决杜绝学院或学生个人擅自入住公寓或退宿。
另外,各楼栋宿管教师在值班期间务必按岗位职责承担起整栋楼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不得仅仅局限在对本院学生的管理,更不可推诿工作,请学院相关负责人对本院宿管教师加强岗位教育。
以上内容请各学院务必认真落实,否则后果严重。
继教院学工办
20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