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大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十一”将至,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避免突发事件和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特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各办学单位要对自身的安全稳定情况有清醒的认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
2.各办学单位要在“十一”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外出学生的流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人身伤害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3.各办学单位要在“十一”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公寓、食堂、教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
4.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办学单位与场地租用方或其他第三合作方在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节日期间,各办学单位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
5.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办学单位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请于9月30日下午,将值班安排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6.严格执行学生在假期期间的外出请销假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在进行登记(包括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陪同人员、返校时间等),按期返回学校,严禁擅自离校事件的发生。对于留校的同学,各办学单位要加强管理,同时举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严禁以集体的名义组织外出旅游。严禁女生单独住宿。
7.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期间,应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使用炊具,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8.作好办学点的值班工作,严格门卫管理,作好校门(宿舍区)进出人员等相关事件的记载工作。
9.10月7日晚,各办学单位班主任应深入寝室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并于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有关信息报送办学单位领导及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0.校内宿舍值班老师应坚守岗位,并加强与学生班主任、后勤集团管理人员的协助沟通,及时将学生情况反馈到相应人员或部门。
继续教育学院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