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学习中心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确保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环境,我院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电子科技大学的相关要求,拟订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提纲。请各学习中心务必高度认识建立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提纲要求,在依托建站单位领导下,结合本学习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习中心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预案电子文档发送至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E-mail: huy@ uestc.edu.cn),由我院进行审查修改,审查修改后,由我院和依托建站单位共同备案,学习中心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危及校园安全稳定、学习中心财产安全、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学习中心、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校内食堂发生的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学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危及稳定的事件,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以及校内师生员工遭遇外来侵害和校园周边发生的可能会波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
为加强对学习中心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落实责任,学习中心应成立由学习中心各部门、依托建站单位相关部门(保卫、后勤、学工等)组成的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学习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学生管理系统责任落实到班主任,学生公寓责任落实到每幢宿舍和管理人员。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对于发生在本系统的安全事故,由主要领导负责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工作小组汇报。
同时,要紧密联系学习中心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干部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作用。
1、学习中心要根据自身的运行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有充分的预见性,并作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置治安交通防火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置校园稳定与政治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2、坚持不懈地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学生的法规、校纪、学生守则、用电防火、安全文明、治安防范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教育。
3、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学生参与重大活动,如庆典、演出等以及开展社会实践、生产实习等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做好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重大集体活动应报属地公安治保部门审批备案。
4、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学习中心内的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以及公寓等重要部位要加强管理,积极排查安全隐患。
5、严格对教室、公寓、走廊、消防通道、道路交通、校园内施工工地、体育设施等的管理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和治安事故。
6、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特别是要充分掌握学生在重要节假日的去向,以及特殊事件、敏感时期学生的思想动态。
7、加强对学习中心工作人员、聘任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开展招生、教学、管理、考试等各个办学环节的工作,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8、加强对学习中心校园网络、黑板墙报的监控,应及时取证并消除影响。
9、学习中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节日、重大、敏感时期要坚持轮流值班或专人24小时值班,要加强校门和公寓门的值班和登记管理。
处置突发事件的总原则是:沉着应对、反应迅速、信息畅通、处置果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习中心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应果断采取措施,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置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我院、依托建站单位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根据需要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协助处理,密切配合属地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5、认真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学习中心、依托建站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进行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