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5
点击量:
经校外教学点和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运行中心审核,现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统考免考条件的免考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杨老师申请复议(工作日联系电话:02883202272)。
经公示无异议的免考信息,继续教育学院将上传学校综合管理平台。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统考免考2023年11月公示名单
2023年11月15日
上一篇:202325-关于发布2023年秋本科毕业生论文校级抽检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202304-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周末班2022-2023年度优秀学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