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教育学习中心:
2016年12月全国网络统考成绩已于1月21日公布,各学习中心可登录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查询统考成绩。
在本次考试过程中,我校有个别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发生,为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现对2016年12月全国统考考试作弊违纪情况进行公示(附件)。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的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请各网络教育学习中心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工作,并及时通知到违纪考生本人,切实提高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网络教育社会声誉。
附件:2016年12月全国统考考试作弊违纪情况
教学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