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教管[2015] 27 号
关于上报2016届春季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的通知
校内、外各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凡是有2016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毕业生的各办学单位,统一要求在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以前完成本单位毕业生数据审核。
本次毕业生数据审核总校将继续使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毕业管理”功能,对学生学制、成绩、学费等进行自动审核后统一生成毕业生清单。(查看方式:登录综合管理平台→我的桌面→毕业管理→毕业初审→选择毕业批次‘成教或网教2016春季毕业’→查看本单位‘可以毕业’学生)
对于学制期满的学生,请清查在平台中已开课但还无成绩记录或成绩不合格的课程,查找原因及时弥补。(注:2016春毕业正常对应2013秋注册批次)
对于在2013春季及以前批次已经注册的学生,凡本学期末符合毕业条件的,如发现其未在毕业初审平台里出现,请各单位在‘毕业管理’下面的‘毕业申报’模块里,先行选择‘2016春季成教(或网教)毕业’批次,进入后再自行使用‘添加学生’功能按钮将预毕业数据添加进‘毕业初审’模块里。总校将把这些数据统一纳入2016春季毕业生的审核数据中进行审核处理。
学生缴费信息全部通过综合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审核,各单位办理缴费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杨红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8-83206413)。特别提醒:由于财务手续周期较长,凡‘毕业初审’模块里显示学生缴费不足的各单位,务必在2015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学生费用汇入总校指定账户(务必要将汇款凭证扫描件传给总校),并与杨红老师及时联系解决。如未按规定时间向总校缴纳费用,导致学生毕业审核未通过,不能办理毕业证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请各单位认真及时按照操作流程,提前在系统中清查学生的学费情况和成绩等信息,以免影响毕业生数据的生成。特别强调:2015年12月29日以后才满足所有毕业申报条件的合格数据将统一纳入下一批次毕业数据;凡参加今年12月网络教育公共课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的学生,因成绩公布时间在2016年1月,故本次统考合格的学生也将纳入下一批次毕业数据审核。
另:凡进入毕业初审平台的学生,在线学习操作也将在2015年12月29日下午17:00和毕业初审平台同步关闭锁定,待毕业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工作结束时再开启,以确保毕业初审平台里的所有信息不再变动。
学习中心请于2016年3月1-18日期间,派1~2名工作人员来总校办理有关毕业证书发放手续,来时须携带:①《毕业生验印总表》(A3纸打印)一式四份,《毕业生电子注册责任书》(A4纸打印)各一份,每份文档必须由办学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盖章;②送总校盖章的学生档案,包括学籍表及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表(或毕业实践报告成绩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相片等。办理的详细流程请参看:学院综合管理平台→下载中心→文件下载→管理分类,选“文件汇编”→《继续教育办学单位管理手册》(2014年7月版)→“毕业证办理及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上报表格可参考本通知的附件。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83202272(成教毕业审核)、028-83202264(网教毕业审核),咨询我院教学管理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特别提示:各学习中心须及时将毕业生所拍摄的新华社图像采集照片电子版发送过来,以便平台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相片链接)
请各单位随时留意学院网站上或QQ工作群里的最新通知公告。
重要告知:
自2015届春季毕业审核工作开始,按照教育部学信平台及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总校将增加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确认工作程序(参见继教教管【2014】32号文,网页链接http://www.remotedu.com/article.html?article_id=17033)。2016届春季毕业生继续执行此规定。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扫描件上报截止时间和毕业预审平台关闭时间同步。如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完整合格的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扫描件的单位,总校将不予进行毕业审核并上报其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该单位所有合格的毕业学生将推迟到下一毕业批次申报。
附件:
网络教育毕业生
附件1:网络教育毕业生验印表
附件2:网络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责任报告书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附件3: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验印表
附件4: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责任报告书
主题词:2016届春季 毕业生 学历 电子注册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2015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