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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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002(网教)-关于公布《网络教育学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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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通知

网教教管[2010] 02 号

关于公布《网络教育学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网络教育办学单位:

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在校网络教育学生均应通过“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以获得平时成绩。现将《网络教育学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贯彻,规范管理。

教学管理中心

2010年3月16日

主题词:网络教育 学习平台 管理 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2010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

网络教育学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网络教育学生通过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方便学生间交互和师生交互,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平台作为学生网上学习支持服务重要手段,由课程大纲(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学习过程、作业提交、课件链接、考前自测题、答疑中心等内容组成,考前自测题供学生进行考前复习,答疑中心供学生在网上提问,总校聘请辅导老师在48小时内进行答疑回复。

二、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后应尽快在综合管理平台中生成新生的学号,以便总校统一进行开课,开课以后新生方能进行网上学习。

三、总校根据管理平台新生学号生成的数量将《导学手册》印制下发到办学单位,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应指导学生按《导学手册》流程通过学习平台进行课程的网上学习和作业提交。

四、在校学生均应通过“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以获得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原则上由学习过程和作业提交两部分构成,每门课程所有知识结点学完可自动获得15分,三套网上作业正确完成并提交可获得15分,共计平时成绩30分,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70分,最后由平台自动汇总为总成绩。部分课程如果没有作业题,学习过程将占总成绩的30分。

五、各办学单位应定期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学籍管理->查看学习进度功能,对本单位学生网上学习进度及平时成绩进行监控,及时督促学生按规定完成网上学习过程。教学管理中心每学期开学时将本学期学生需要进行网上学习和作业提交的课程资源情况汇总后在管理平台的下载中心中进行公布,以方便各单位管理人员对学习平台课程情况有总体了解,也方便各单位监管和督促学生进行网上学习和作业提交。

六、对于未及时在学习平台学习和作业提交,造成平时成绩为0分或者分数极低,导致汇总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如果考试卷面成绩高于43分(含43分),可不参加补考,须在学习平台中继续完成学习过程和提交作业获得更高的平时成绩,使汇总成绩达到及格;卷面成绩低于43分的学生必须参加课程补考;卷面成绩高于43分,但希望参加补考的学生可以单独向学习中心申请补考。系统将在每次期末成绩录入前自动统计更新一次学习平台平时成绩,从而使学生获得新的总成绩。

七、学生正考时学习平台计算了平时成绩的课程,补考也会计算平时成绩,正考未计算平时成绩的课程,学生补考也不会计算平时成绩。

八、申请免考课程学生的成绩按学籍管理规定分数由总校录入成绩,不计平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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