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总校图像采集照相安排表
时间
| 学院
| 人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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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
| 自动化学院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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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学院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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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学院
| 183
| (含五年制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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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下午
| 电工学院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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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
| 210
| (含五年制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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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
| 微固学院
|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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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下午
| 物电学院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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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
| 通信学院
|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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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下午
| 九里堤校区
|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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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午
| 机电学院
|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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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下午
| 科园学习中心
|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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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下午
| 信息中心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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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大直属班
|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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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属班(周末)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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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午
| 科力特学习中心
|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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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下午
| 政管学院
|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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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上午
| 光电学院
|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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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学院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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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下午
| 数学学院
| 320
| (含五年制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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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地点: 校学生活动中心厦新厅(九里堤校区另外单独设场地)
拍照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00~5:00
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毕业生图象采集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统一时间表,组织学生参加照相;
2.拍摄前,各学院应组织毕业班学生按要求认真填涂机读卡,并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尽量避免出错;拍摄后,
将学生照相费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我中心学籍管理办公室;
3.拍照期间,各班班主任必须到场组织学生排队依次进场拍摄,维持现场秩序,并统计本班学生的拍照人数;
4.对于本次因故未能照相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通知他们在2009年3~4月的任一工作日到成都市陕西街34号
新华社四川分社第二办公区参加补照;
5.拍摄费用:15元/人;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