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水平评估已经完成各办学单位的自评工作,目前进入整改和专家评审阶段。为切实做好此阶段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办学单位认真准备。
1、请各办学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重新整理自评报告,一式五份,于11月21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供专家组成员仔细审阅。评估主要考察2003年以来的信息。
2、自评报告中加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实验开出率的详细说明。
3、整理好自评报告涉及的详细支撑材料,以备专家查阅。评估时若专家所要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不能出示,相关指标被视为不达标。
4、从11月1日开始各专家已经开始对各个单位进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5、 从11月10日开始继续教育学院对各办学单位的学生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6、从11月28日开始对各单位进行评估。专家评估的工作流程主要有三个环节:(1)各单位负责人对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的总结报告(20分钟),然后专家提问(约20分钟);(2)专家召开学生座谈会和班主任教师座谈会;(3)专家对办学点进行考察,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查阅支撑材料。专家评估的具体时间按原通知安排执行,各办学单位若有变动,需将调整后的时间于11月21日前报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专家组到各学院的时间若有变动,教学管理中心将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通知被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