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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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位条件的通知
校内、外各办学单位: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我校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按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川学位办[2004]6号文件川学位办(2004)6号.doc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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