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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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611(成教、高职)-关于校内各办学单位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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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知

继教教管[2006] 11号

关于校内各办学单位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办学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活动必不可少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请本学期有成教、五年制高职毕业生的办学单位做好以下安排:

(1)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请各办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要求毕业班的学生在学习本学期课程的同时按照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各办学单位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毕业答辩工作须于2006年6月17、18日前完成,并于6月25日之前将毕业答辩成绩报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要求可网上查询,查询方法:网络教育学院(http://www.netedu.uestc.edu.cn)→资源下载→资料下载→高职毕业设计(论文)文件、表格汇总;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文件、表格汇总。

说明:若毕业生以课程设计等其它形式完成毕业设计,办学单位报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教学管理中心

主题词:成教 五年制高职 毕业设计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2006年3月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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