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活动必不可少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请本学期有成教、五年制高职毕业生的办学单位做好以下安排:
(1)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请各办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要求毕业班的学生在学习本学期课程的同时按照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各办学单位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毕业答辩工作须于2006年6月17、18日前完成,并于6月25日之前将毕业答辩成绩报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说明:若毕业生以课程设计等其它形式完成毕业设计,办学单位报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2006年3月6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