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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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02-关于开展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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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2017年4月(17.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将于2017年2月24日—3月7日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川教考院〔2017〕20号、市区考办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报名报考

各高校应用型专业仅安排课程报考工作,学校不得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各办学单位应根据全省考点分布及规模,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点。同时要积极与相关市(州)及县(市、区)招考办联系和沟通,妥善解决好考生选择考点问题。

1、报名报考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日—7日18:00前,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2、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

3、报考课程缴费: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

二、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1、原已注册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且考籍库中无照片或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延迟毕业的考生,请在申请更改考籍工作期间提请更正。考生信息更改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或申请毕业。

2、准考证补办

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月24日至4月7日上午12:00期间直接在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申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考生准考证的补办工作。考试前,因特殊原因遗失准考证的,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予以办理临时准考证,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临时准考证需凭学校证明方能办理。

三、成绩公布与查分

省教育考试院于2017年5月15日公布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报考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查分申请递交工作安排在5月16日—17日进行。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到各办学单位自考办提交申请(附件3)。各办学单位在5月19日17:00前须将考生个人申请表(原件纸质版)和汇总的查分数据(附件4)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校自考办;5月31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查分结果。

四、关于网上评卷

本次(17.1次)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按网上评卷的有关技术要求,考生需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参加考试。笔迹确认和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书写,非选择题按题号顺序作答,并在小题号栏注明题号。必须在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保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考生参加考试具体答题要求,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ceea.cn上公布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各办学单位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2017年4月考务工作会的具体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更换照片汇总表

3.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4.年 月四川省 市(州)/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汇总表

附件:http://files.uestcedu.com/upload/001/file/article/20170223/20170223113908_8932.zip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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