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办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2015〕74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备案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已经开办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根据2015年全校自考招生专业建设任务承担情况(附件一)和2015年各办学单位专业建设得分情况(附件二),认真总结全年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已经取消。今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正在制定的专业开考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在此之前,我省将停止新专业开考的各项工作。因此,我校停止申报新专业,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新专业开考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定后,根据我校实际适时恢复开展这项工作
3、请将申请备案材料在2015年12月11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成电纵横”继续教育办学质量检查和讨论中毕业率未达到要求的专业,应同时提交整改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haolang@126.com),联系电话83201102,逾期未申报备案的学院视为2016年不开展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助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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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目前开考的应用型专业一览表
附件二:2015年各办学单位专业建设得分情况
附件三: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书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