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自考〔2015〕2号
各办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川教考院〔2015〕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5年4月(15.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课程转免考、考籍更正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报考相关工作
1、2015年4月(15.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报考工作将于3月6日开始,本次报考不接受新生注册。各办学单位要以考生为本,周到细致,认真组织好报考工作,加强报考宣传指导及服务,耐心做好学生咨询,确保各办学单位在校和在籍学生都能知晓本次考试的课程,并能正确地选择每场考试所考科目。所有课程报考、缴费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报考成功的最终依据是报考课程缴费完成。请通知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报考和缴费。网报时间:2015年3月6日9:00—3月14日18:00,网报地址:http://wb.zk789.cn。
2、已注册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且考籍库中无照片或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本次不能报考。在更改考籍工作期间需申请更改。
3、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在网上支付制证工本费。各办学单位请考试前三天到自考办领取补办准考证。
二、课程转免考、更正考籍、更改专业编码申请等相关工作
1、本次将受理课程转免考、更正考籍、更改专业编码申请,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9日。凡符合课程转免考政策、更改考籍及需要更改专业编码(改专业)的在籍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申请及相关材料,到各办学单位提出相关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办学单位在3月11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材料交到校自考办。
2、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转免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转移考籍: 是指我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去外省参加自学考试,并将考籍档案转出我省。
(二)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转免考的自学考试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课程免考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及其复印件一份,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3)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考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外省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提供转考介绍信(或证明信)、成绩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可到当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领取)。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办理更改考籍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更改考籍是指因报名注册的个人信息有误,需更正个人信息,主要包含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相片一经采集,一律不得更改。
(二)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申请更改考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2份。
(2)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更改:出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和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3)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4、更改专业编码的相关规定(转专业)
更改专业编码或者更改同一准考证下有多个专业编码的,请填好“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附上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5、受理课程转免考、考籍更改申请的流程
(一)各办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接收考生申请。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各办学单位将初审材料上交到校自考办,校自考办将考生上报材料进行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一: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附件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附件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附件四: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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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