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2012]89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已经开办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根据2012年全校自考招生专业建设任务承担情况(附件一)和2012年各办学单位专业建设得分情况(附件二),认真总结全年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申报书》(附件三)要求,组织申报2013年本单位将要举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
2、专业建设排名未进入前八位的办学单位原则上2013年度不再新开办我校目前尚未开考的新开考专业。
3、申报我校目前尚未开考的新开考专业,要从社会需求旺盛,生源确有保证,具有办学优势和特色等方面综合考虑,充分论证,除了填写附件三以外,还应组织力量编写开考新专业的统一格式文本(附件四)进行申报,新开考专业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发文批复各办学单位。
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目前开考的应用型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