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2011]16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助学条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我校目前开考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中(附件一),选择申报2012年将要举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
2、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要走内涵发展之路,提高规模效益。各办学单位要重点办好1-2个本、专科专业,确保质量,提高效益,每个专业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0人。
3、举办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报和评定。从2012年起,对我校有办学权的相同或相近本专科专业,应按照本专科衔接的方式进行组合申报,各办学单位须将《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申报书》(附件二)于2012年3月15日前交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根据办学单位所申报专业的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复习资料准备等助学条件进行评定。在评定完本专科衔接专业后,再对没有进行本专科衔接的专业进行评定。
4、各办学单位申报我校目前尚未开考的新开考专业,要从社会需求旺盛,生源确有保证,具有办学优势和特色等方面综合考虑,充分论证,除了填写附件二以外,还应组织力量编写开考新专业的统一格式文本(附件三)进行申报,新开考专业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发文批复各办学单位。新开考专业,尤其是全省新开考专业申报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有开考需求的办学单位应提早做好准备,精心填写申报材料,在2011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开考专业所需的附件二和附件三交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6、各办学单位在继续教育学院批复后方可组织招生宣传。
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目前开考的应用型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