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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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101-关于做好2011年申办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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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自考[2011]01号

校内各办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2010]79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院自身的定位、特色和学科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我校目前开考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中(详见附件一),选择申报学院2011年将要举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

2、我校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要走内涵发展的路子,提高规模效益。各办学单位要重点办好1-2个本、专科专业,扩大规模,确保质量,提高效益。2011年续办和扩办的专业,每个专业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0人。

3、各办学单位申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属于续办或扩办专业的,要统一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2011年1月12日前,各办学单位须将填写的《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申报书》(详见附件二)交到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申报的学院视为2011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不招生。

4、各办学单位申报新开考(我省目前尚未开考的)专业,要从社会需求旺盛,生源确有保证,具有办学优势和特色等方面综合考虑,充分论证,组织力量编写新专业申报的统一格式文本(详见附件三),单独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新开考专业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或审核(或审批)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批复各办学单位。各办学单位在继续教育学院批复后方可宣传招生、报名报考。新开考专业申报审批(或审核、或备案)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各办学单位在申报新开考专业时要尽量提早做好准备,今年的正式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要在2011年1月12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haolang@126.com)。

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目前开考的应用型专业一览表

附件二: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申报书

附件三: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论证报告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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