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

通知公告

201002-关于做好2010年1月(10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26

点击量:

继教自考[2010]2号

关于做好201010月(10.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2010年1月(10.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9日至1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川教考院自[2009] 104号、成招考办[2009] 133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1、每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不准进入考场。

2、学生必须持双证一单参加考试,双证指IC卡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一单指《座位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无双证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时,除答题所用的笔和部分专业课程所规定准予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外(理工科类和经济类各专业相关课程允许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简便计算器和绘图仪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参加考试。凡携带通讯器具(移动电话、对讲机、传呼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参加考试者视为舞弊并做严肃处理。凡将通讯器具带入考场和考试时提前答题者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凡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或是夹带,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视情节较重,将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的

处理。

5、各办学单位在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学生应诚信考试,遵守纪律,服从考场管理。

6、若学生丢失《座位通知单》、准考证的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95088或http://www.cdzk.com(市自考网)查考试地点;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7、在考试期间,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请各办学单位将负责自考工作老师联系电话上报到校自考办(见附件一),以便带队教师与学院及时取得联系。校自考办积极配合成华区自考办进行本次考试,将派老师在各考点巡考,考生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巡考教师取得联系,电话号码见附件二。

8、为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我校2009年10月(09.2次)考试中违纪考生名单及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三,望广大学生引以为戒,切勿自误。

9、提醒学生提前到达考场,每场考试看清考试地点。具体地址见附件四。

附件一:各办学单位负责自考工作教师联系电话

附件二:2010年1月(10.3次)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考教师名单

附件三:2009年10月(09.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作弊、违纪名单

附件四:成都市列五联合中学位置地点具体位置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10.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 试 通 知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1月4印发

成电求实专技网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

证书查询

E学社区

返回顶部